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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問: 常作B超對胎兒影響大嗎? 問題補充: 如果一個月做一次B超對胎兒影響大嗎?尤其是在前三個月? 医师解答: 孕期做多少次B超適宜 近年來醫學專家發現,B超做多了,會造成新生兒語言發育遲緩等損傷。因為超聲波畢竟也是一種能量形式,達到一定劑量和輻射時,會在受檢者體內產生生物反應,使機體組織受到損傷。因此,孕婦做B超過頻或劑量過大,都是不利于胎兒健康的。 那么,孕期究竟如何做B超檢查才是適宜呢? 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并非是絕對的,需視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,一般來講,至少得做3次B超。 ①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孕18~20周,此時可確定懷的是單胎還是多胎,并可測量胎兒頭圍等。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,便于核對孕齡。 ②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孕28~30周。此時做B超的目的是了解胎兒發育情況,是否有體表畸形,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有進一步的了解。 ③最后一次檢查是在孕37~40周,此時做B超檢查的目的是確定胎位、胎兒大小、胎盤成熟程度、有無臍帶纏頸等,進行臨產前的最后評估。 一般認為,若非臨床診斷需要,懷孕三個月內應慎做B超,正常懷孕以2—3次B超檢查為宜。第一次可在懷孕20周左右,此時羊水相對較多,胎兒大小也較適中,在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,做B超有較好的對比度,能清晰看到胎兒的各個器官,可對胎從頭檢查到腳,如發現畸形或異常,可進一步行羊水穿刺等檢查,或者及時終止妊娠。第二次可在懷孕后期,以了解胎兒大小、羊水狀況、胎盤位置和成熟程度及有無臍帶繞頸等,并再次檢查有無畸形。如發現胎兒過大或過小,羊水過多或過少,胎盤位置偏低或前置,頭位還是臀位,醫生會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。 如懷孕不正常,則需根據情況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。如羊水過多時,需在治療前后經常重復測量羊水量。又如懷孕超過40周后,每周需1—2次B超檢查,以檢測羊水及評估胎兒在宮內的狀況。有一點需指出,即做B超的時機和次數應結合個人不同的情況,在醫生指導下進行,該做則做,不需做則不必過分擔憂。 B超檢查時間不宜過早 一般認為,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要做B超,尤其是在懷孕早期。因為孕2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,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。孕4個月時,骨骼開始發育;5個月時,胎心發育尚不完善;6個月時,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。過多做B超,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,發生畸胎或死胎。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,則屬例外。 B超檢查時間,一般是在孕5~6個月以后,因為超聲波對胎齡越大的胎兒影響越小。對孕婦來講,整個孕期需作幾次B超,則需聽從醫生意見就可以了,不必有過多的顧慮。 孕期B超都查什么 B超是產前檢查的一個項目,孕媽咪懷孕5周就可以開始做B超檢查了,此時通過B超,可以觀察妊娠部位是否正常,胚胎是否存活。 在懷孕的第13周之后,B超可以清晰地顯示出胎兒的頭顱、軀干、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胃、腎、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況,通過測量所得的數據,估計胎兒發育情況,還能確定胎位及胎盤位置,評價胎盤功能,選擇分娩方式。 異位妊娠:B超可幫忙釋疑 如作懷孕早期陰道流血者,B超可確定胚胎是否存活,能否繼續妊娠,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。 懷孕中后期發生陰道流血者,可以確定自己前置胎盤及前置的類型,或者是否存在胎盤早剝的現象。 對于子宮異常增大的孕婦,可以確定羊水過多還是多胎妊娠,還能觀察胎兒有無畸形。 若懷疑有染色體異常的遺傳病胎兒,可在B超下抽取少量絨毛組織、宮內臍血或羊水,再進一步作遺傳學檢查。這項工作有優生價值。 B超還能觀察性別。但要注意的是,不應有性別偏愛而造成人類性別比例失調。 誤區:B超檢查多多益善 有些孕婦說,既然B超很安全,對母嬰無不良影響,那么多做幾次檢查又何妨?其實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。產科醫師也主張孕婦不要過多作B超。澳大利亞有位名叫勞倫斯的產科教授指出:利用B超對孕婦作定期檢查,不利于胎兒的健康生長。他將在懷孕期間做過5次以上B超檢查的孕婦與已做過3次B超檢查的孕婦作了比較后發現,前者對胎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影響是后者的兩倍。過多B超檢查對胎兒不利的原因,是因為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,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。勞倫斯教授調查了2800名孕婦后證實,多次B超檢查并不影響孕婦的健康,但是,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兒,生長發育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參考文獻:這杯苦咖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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